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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去年依資本額及營業額修訂的中小企業定義,中小企業去年雖然已達1,070,310家,佔企業家數98.08%的比重;而按人數定義的就業人數也達740萬人以上,亦即全國有78.06%的人在中小企業就業。可是,中小企業的營業額卻只有7.57兆元新台幣,所佔比重只28.98%,而且逐年降低。如果銀行係根據營業額多寡來決定其融資金額,則中小企業的融資金額,占全體企業的融資金額也應只有28%上下。
不過,目前這個比率的年資料並不容易取得,因為銀行的融資並無新增金額資料,而是以前期融資餘額、本期新增融資及本期還款後的本期融資餘額來表示融資狀況。
根據實際資料,可發現屬於年度的營業額(流量)與融資餘額(存量)兩項資料,中小企業所佔比重在過去六年的趨勢頗為一致,而且比率相當接近,相關性高達0.99。可見企業營業額應是銀行融資餘額的重要參考指標。 既然營業額是企業融資餘額的重要指標,則中小企業營業額所佔比重較低,融資餘額比重自然也應較低。實際上,就中小企業每百元所貸得的融資餘額來看,中小企業並未在融資上委屈。以去年的資料,中小企業每百元約可取得46元的貸款,而大企業只有15元左右;所以中小企業在金融體系貸款的條件並未相對較差。
這樣的數據,與我們日常聽到的中小企業不易取得貸款的認知,有相當差距。其原因可能是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取得資金的管道,有明顯的差別。中小企業在基本條件的限制下,無法透過股票、票券等直接金融取得資金,因此對金融體系的間接金融倚賴較深,所以得出每百元營業額可貸得的融資餘額較大企業高出2倍之多。
另外,近年金融自由化後,銀行競爭激烈;而中小企業家數眾多,成為所有銀行積極爭取的對象。而且政府也設有對中小企業提供信用保證的機制,並以各種措施鼓勵銀行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融資。所以中小企業的貸款容易度已經提高,不再是停留在過去一般人認為的中小企業貸款不易之假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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