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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 期 2001/6/18 -- 2001/6/24 財經專欄【投資正道專欄】
 
投資人如何解決交易糾紛
施敏雄 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總經理
 

投資人在股市或期貨市場,買賣股票或期貨時,難免發生交易糾紛,這時要如何保障自身的權益?


交易糾紛時應該如何?

投資人在發生交易糾紛時,應該先詳細審閱契約的內容,並注意雙方是否已經違反法令或約定。此外,投資人也應蒐集書面證據資料及交易紀錄單據,如有必要可向台灣證券交易所、櫃檯買賣中心、集保公司或證券商、期貨商等出具證據。然後可到證券基金會、證券商公會或期貨商公會,進行諮詢與申訴。

以下就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(證券基金會或證基會)申訴調處制度作簡要說明。


證基會「投服中心」提供那些申訴調處服務?

證券基金會設有投資人服務與保護中心(即投服中心),其目的在迅速、有效解決投資人疑義與交易紛爭,增進交易安全,維持市場秩序,建立了「投資人申訴及調處」制度,以協助投資人解決因交易而發生的紛爭。投服中心的服務範圍包括:1.提供投資人證券暨期貨市場相關法令、制度、交易之諮詢服務。2.受理投資人在國內證券及期貨市場發生交易紛爭時,有申訴管道,並協助邀請雙方當事人溝通意見,進行調處,解決紛爭。
投資人可用電話向投服中心索取申訴表格,填寫後交付(可用傳真或郵寄)投服中心(地址:台北市南海路20號3樓);如有諮詢相關法令制度之疑義或交易紛爭等事項,可利用投資人服務與保護專線進行諮詢。

服務與保護專線 (02)23957777
傳真 (02)23963544

投資人向證券基金會申訴時,應注意下列事項:
1.出示原契約書。
投資人在開戶時應索取並保留原契約書。
2.出示交易證明或記錄資料。
3.敘明交易糾紛之時間與地點。
投服中心在受理投資人申訴後,就會聯絡雙方當事人,並徵詢專業人員意見,瞭解事實並予以答覆。投服中心如認為有必要,並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後,即安排進行調處。如投服中心在申訴案件中發現重大違法案件,則可以檢舉、告發或視案情提起集體訴訟相關法律程序。


爭議調處制度好處多

投資人利用爭議調處制度,有以下好處:

1.爭議雙方可選擇適當場所、地點,就爭執點進行溝通,在和平、理性的氣氛下達成和解或研商其他解決方案。

2.調處程序進行中有投服中心專業人員參加,也可邀請業界專精人士共同參與,維護投資人權益,並可獲得客觀公正的結果。調解成立者,有相當於民法上一般和解契約之效力。

3.投服中心進行調處程序不收任何報酬及費用,手續簡便,可配合雙方當事人迅速解決爭議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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