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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 期 2001/6/18 -- 2001/6/24 財經專欄【經濟講義專欄】
 
一隻看不見的手
張清溪  台大經濟系教授
 

「一隻看不見的手」(an invisible hand)是現代經濟學之父亞當‧史密斯(Adam Smith)所描述的市場神祕力量。兩百多年來,經濟學的後生晚輩,也都奉此為分析市場經濟的最高指導原則。


那隻手就是市場機能

如果讓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去做對自己最有利的買賣,則市場會如同被「一隻看不見的手」牽引著似的,在不知不覺中得到對社會最有益的結果。說這隻手「看不見」是指它的結果,而不是任何人刻意營造的。

這隻促使「自利」(對個人最有利)與「公益」(對社會最有益)調和的看不見的手,就是我們通稱的(自由競爭的)市場機能,或稱為價格機能。在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裡,任何一個產品(不管是菜心或豬肝)的價格,是由所有買方與賣方根據各自「自利動機」多空互動而共同決定的;供需雙方再隨「價」起舞,自然會達到對社會最有益
的結果。


市場是互惠而非施捨

為了說明這個機能,亞當.史密斯舉的例子是說,市場供應我們晚餐桌上的菜餚,不是肉商菜販的施捨,而是因為要賺我們錢;同樣的,我們也為了自己的利益,才掏出荷包內的銀子。這個買賣成交的價格,是由眾多買方與賣方經過多方調整;最後的成交價,必然是買者覺得物有所值,賣者還有賺頭,雙方「你情我願」,互利互惠的。市場之奧祕,於焉顯現。

也就是說,任何買賣都是雙方互利的;因為,自由買賣下的自利行為,任何一方受害就不可能成交。就這樣,市場完成了「我為人人、人人為我」的理想。


自利與利他沒有衝突

談到自利,有人就覺得要害人了。不是這樣的。

在這個市場機能裡所談的自利,其實包括很廣。簡單說,任何「自願」的行為,都是這裡所謂的自利。這包括一般純粹對自己有好處的行為,但也含蓋少數捨己為人、或利己害人的行為。不過,在一個競爭的市場,這些「例外」的行為並不重要,對市場機能不會有顯著影響。

再說明白一些,這裡所講的自利,是指一種尊重他人,自行負責各自言行後果的個人決策行為。


亞當.史密斯的道德

在亞當.史密斯眼裡,人當然不是只有自利行為;他本來是道德學教授,認為人天生就具備倫理道德。只是,如果能讓社會上有限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率,滿足人們的生活所需,這就是最大的社會道德(浪費才是最不道德的);而這竟是可以由人的自利,透過市場中間那隻看不見的手神奇地自動達成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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