@ require '../adsleft.htm';?>
五月中旬行政院主計處公布四月份失業率時,很多人可能有點像看榜的心情;不過,不是看有沒有高中,而是關心它是否超過4%門檻。謎底揭曉,四月份的失業率3.96%,尚未達4%;很多人稍為放心,但恐怕有人大失所望吧!
從教育別失業率來看,就數以高中(職)程度的失業率4.39%最高,年齡層則以15至24歲的失業率最高,達8.68%;這雖比過去都高,但歷年也都呈現相似的趨勢,並無特出之處。倒是從縣市別來看,實際上已有11個縣市的失業率在4%以上,而且北、中、南都有,表示失業率正在全國蔓延。
對於高失業率,勞委會表示其實全國目前仍有5萬7千個工作機會,希望勞工「先求有再求好」。這5萬多個工作機會,為何遲遲無法消化,其中可能存在幾個問題。首先是工作與求職者之間的媒合效率。依目前就業服務中心的作業方式,當求職者看中某個工作機會時,就服中心即電話通知雇主,再由求職者自行前往面試,並無其他協助;這樣,在積極媒合上,就服中心的功能並未具體發揮。
供求之間無法有效媒合的另一個原因,是求職者的條件無法符合工作要求,具體上包括很多層面。若問題的關鍵在於技能不符,求職者勢必要做某種調整;尤其在電腦化、強調知識經濟的時代,求職者要及時充實自我,否則再多的工作都無法前往任職,媒合比率低也就不足為奇。
不過,也存在許多不是技能不符所產生的障礙。求才與求職無法媒合,有一個根本的原因是在政府的限制上,尤其是〈勞基法〉中的退休金、基本工資與工時諸項規定。這些限制對勞動市場的價、量產生箝制,使其無法隨市場供需調整,職場的供需雙方就會有如平行線,沒有交集,其中尤以退休金制度更容易造成年齡歧視。
政府的不當干預易放難收,因為會有既得利益者的阻礙;但在失業率步步高升之際,反而給政府一個修改不當法律的絕佳機會。危機也是轉機,就看我們如何把握了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