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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 名:老年、社會、法律經濟學 作 者:理查‧波斯納 譯 者:高忠義 出 版:商周出版社
波斯納(Richard Posner)在這本《老年、社會、法律經濟學》書中,以經濟理性解析人類非市場行為的論點,對於大多數人而言,即使是經濟學家,恐怕都要大開眼界。
舉例而言,一般的老年症狀,例如愛講話但又講得慢或是愛斤斤計較,不就是自然老化現象,與經濟分析何干?波斯納認為這是老年人經過成本效益比較後選擇的結果,雖然他們大都不知道什麼是成本效益。波斯納如是論道:老年人由於去日無多,與人進一步交流所能得到的利益比年輕人小,其小心翼翼說話以維持與他人良好關係的好處也不大,因而不顧別人聽不聽、喋喋不休的愛講話,對他們來說,是一種理性選擇。同樣地,老年人之所以話講得慢,是因為他們無業一身輕,其時間成本既低,話講得慢自然也是理性選擇。
此外,由於老化亦隱含了生理及心理上的變化,波斯納在書中更建構了一個能力隨年齡增減,和工作所須能力間關係的模型。簡單的說,人的多方面能力中,有些隨著年齡而增加,有些則隨著年齡而減少,而不同工作對能力也有不同的要求;那些工作能力愈會隨著年齡增加而增加,或減少比較緩慢的工作,愈是適合老年人,例如法律審判。
那麼,年輕人與老年人的能力差別何在?亞理斯多德曾說:年輕人活在期望而非記憶之中,老年人則活在記憶而非期望之中;這是因為年輕人有長的未來而短的過去,老年人則相反。心理學家也有所謂的「流動智力」及「固定智力」之分,年輕人前者較強、後者較弱,老年人反之。基於此,波斯納說道:年輕人較具有想像力,老年人則以經驗取勝。他繼續論道:但是如果經驗易於傳輸,例如閱讀,將使得老年人的優勢不再;專門職業人員入行須強制實習,例如律師實習,恐怕就是為了阻擋下一代的競爭。
本書中,最有趣的也許是,波斯納強調「多我」的觀念。這大致是說,一個人從年輕變成老年,由於身心變化鉅大,以致於不是同一個人;易言之,年輕時對於老年狀態的理性選擇,在其老年時,並不認為其係理性選擇。波斯納舉的例子是他的母親。他母親65歲看到一個坐在輪椅上的老太太時,告訴波斯納的太太說:以後我變成這樣時,殺了我吧!但20年後,母親真的變得像那個老太太時,已經不想死了。這種變化,波斯納認為並不是年輕時不瞭解老年時的狀態所致,而根本是心境徹底的變化。於是產生如下的困惑:年輕時的我較真實,還是老年的我?「年輕的我」是「年老的我」值得信賴的代理人嗎?其所隱含的政策意義是:(年輕人反對的)很多老年福利政策,政府並非越俎代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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