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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金融業的開放,始自一九八六年的證券業,繼之而有銀行、保險、投信、證金等。這個在十五年前被視為新興的、極具潛力的黃金產業,如今卻也步上了艱困行業之列,尤其是銀行業更是集高逾放比、低報酬率於一身,甚至到了非進行大規模合併調整不可的地步。情勢轉變之快,實在不免讓人有「十年河東、十年河西」之慨嘆。
金融業的病灶何在?
到底台灣金融業出了什麼問題?簡單講,就是承受了傳統產業、傳統資產價值下降的必然結果。除了交通銀行、中華開發銀行及新成立的台灣工業銀行為投資銀行外,大多數台灣的銀行都是傳統的商業銀行,而且每家銀行所能經營的業務都相當一致,甚至連營業據點的設置標準、家數也都由金融主管作近乎統一式的管理。結果是造就了許多業務性質雷同、規模不大的銀行,爭奪存放款業務。
開始時大家搶存款,接著大家爭放款客戶。但在過去銀行開放的十年期間,台灣產業卻出現了重大轉變:資訊電子產業已成為我們出口與生產製造的核心產業。相對地,其他重化工業及民生產業卻遭逢鄰近地區低成本優勢的競爭,而節節退讓,不是移到海外就是成長相對滯緩;這些產業也都是商業銀行的主要客戶,他們大多以廠房、不動產和機器設備作為抵押品。一旦經營面臨低成長,自然容易產生無法正常還本付息的情況;再加上,地產的不景氣,不動產價值下降,抵押品於是不足,迫使企業必須以股票作為補充性抵押品,再遇到股票價格滑落,連續性效果於焉出現,致使商業銀行手中的放款,逾放愈來愈多,成為當前國內銀行界營運的一大包袱。
日本模式不可採
相對的,新興的電子資訊產業,過去十多年的快速擴充主要是以發行股票的方式籌資。因此銀行業幾乎沒有沾上這段期間電子資訊產業快速發展的光,這也是銀行三番兩次需要政府予以協助的道理。更有甚者,政府經常是一方面想救銀行(譬如調降營業稅稅率),另方面又讓銀行去承擔傳統產業救急、疏困的責任,其結果當然無法化解銀行經營之困境,反而有愈陷愈深之虞。
一般認為政府解決銀行問題的態度是以日本模式為師。這種拖字訣主要寄望的是時間,希望有足夠的時間讓房地產、股市回暖,無奈這個等待的時間超出原本預期,遂使整體經濟陷入高度系統性風險之中。
台灣由於還有不靠銀行放款,主要依賴資本市場的電子資訊產業,勉強還能維持5~6%的經濟成長率,情況較日本稍好。問題是:銀行沈痾一日不除,其所扮演的資金中介功能就日漸萎縮。解決之道應只有接受全體銀行發生巨額壞帳虧損的事實,以政府預算(發行特別公債)一次打消,重新再開始。當然,為顧及社會公平、正義原則,各銀行之董監事應按其虧損情形出讓等值股票。透過這個機制,則可進行大規模合併或另尋經營團隊入主,政府手中持股俟銀行重組後的獲利來回報,並作為償還特別公債之來源。這種大手筆的改造,正考驗著金融當局的智慧與魄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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